弹弓打鸟伤人眼 法官调解终言和
1月23日,经过金城江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一起因弹弓打鸟所引发的民事案件纠纷,以当庭结案的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2012年11月12日,金城江区的满某携带购来的不锈钢弹弓,与朋友相约上山打鸟。期间,满某一行突然听到一声惨叫,一名正在附近种菜的老妇捂住眼睛、跌坐在地,情形痛苦万分。原来,老妇被一高速飞行的物体击中眼部。
老妇送医后,双方为此争得面红耳赤:老妇一心要讨回公道,满某则拒不承认是自己误伤了人,满某认为,其打靶的方向与老人当时所处位置并不一致。由于纷争难断,老妇一家遂将满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600多元。主办法官认为,本案案情不甚明了,老妇受伤是事实,但事发已有一段时日,现场又无目击证人,很难弄清事情真相。
通过沟通,法官了解到双方均有和解的意愿,遂以此为切入口进行调解。1月23日,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双方均主动作出让步:老妇要求满某承担医药费2700多元,其余责任不再追究,满某也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并当庭给付全部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