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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结核药品固定剂量复合制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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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WHO)《年全球结核病报告》估算,年全球新发结核病患者万例,48.4万例为新增耐利福平结核病患者(其中78%为耐多药结核病患者)。我国是全球30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估算我国新发结核病患者88.6万例,耐多药肺结核患,6.6万例;新发结核病和耐利福平结核病患者发病例数均位于全球第二位。

早期发现和规范治疗肺结核患者,进一步提高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对于使用抗结核药品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的认识,加强对肺结核患者FDC的治疗管理,是提高肺结核患者治疗依从性、控制耐药结核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抗结核药品FDC使用的意义

抗结核药品FDC是指将2种或2种以上抗结核药品按照一定的剂量配方制成的一种复合制剂。

抗结核药品FDC目前主要以一线抗结核药品利福平(R)、异烟肼(H)、吡嗪酰胺(Z)、盐酸乙胺丁醇(E)进行组合,分为二联方、三联方和四联方。

由于患者使用抗结核药品FDC除了服药片数减少、依从性提高外,同时在药品的供应、运输、储存、分发等程序上降低了包装、储存和运输等成本,节省了资源。

二、抗结核药品FDC的药效学

在抗结核药品FDC的组分中,异烟肼对快速增殖期结核分枝杆菌的杀菌活性非常强是具有最有效早期杀菌活性(EBA)的抗结核药品,也是治疗结核病的首选药品。利福平是标准短程疗法中的关键杀菌药品,对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麻风分枝杆菌、革兰阳性及阴性菌均有杀菌作用,具有杀死活跃和分裂“休眠”期结核分枝杆菌的能力。吡嗪酰胺能杀灭酸性环境中缓慢生长的巨噬细胞内的结核分枝杆菌,但在中性培养条件下几乎没有活性。乙胺丁醇对结核分枝杆菌有较强的抑菌作用,对其他细菌和病*则无作用,与其他抗结核药品合用,可以增强疗效并延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以抗结核药品FDC的最低抑菌浓度指数(FIC)为两两药品相互作用的判定依据,抗结核药品FDC体外抗菌活性研究显示:利福平与异烟肼的FIC值为0.65,判定有相加作用。利福平与吡嗪酰胺的FIC值为0.28,有协同作用。异烟肼与吡嗪酰胺的FIC值为0.27,亦有协同作用。

三、抗结核药品FDC的药代动力学

生物利用度指药品经血管外途径给药后吸收进入全身血液循环的相对量,是抗结核药品FDC质量与可用性的标志;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和盐酸乙胺丁醇均具有经口服给药可以被迅速吸收,生物利用度较高,药物摄入后2~3h出现峰值血浆浓度等良好的药代动力学特点。

四、我国抗结核药品FDC的应用研究

(一)抗结核药品FDC在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应用研究

(二)抗结核药品FDC采购、供应、管理的模式研究

(三)抗结核药品FDC不同治疗方案的研究

(四)抗结核药品FDC研究结果的应用

五、我国抗结核药品FDC的类型和规格

抗结核药品FDC制剂有二联制剂:R-H;三联制剂:R-H-Z;四联制剂:R-H-Z-E。截至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了19家抗结核药品FDC的生产厂家。抗结核药品FDC剂型、规格和用法见表3。

六、抗结核药FDC的临床使用建议

(一)选择抗结核药品FDC合适的治疗对象

(1)主要推荐初治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包括初治涂阳和初治涂阴肺结核患者)为使用抗结核药品FDC治疗的首选对象。

(2)复治肺结核患者,药物敏感性试验(简称“药敏试验”)显示对利福平和异烟肼均敏感者,或耐药状况未知者,也可选用抗结核药品FDC进行治疗。耐药肺结核患者应该依据药敏试验选用散装抗结核药品组成合理的化疗方案进行抗结核药品治疗。

(3)结核性胸膜炎和其他肺外结核,按照上述推荐化疗方案,在继续期采用二联抗结核药品FDC加上盐酸乙胺丁醇进行治疗。

(二)确定治疗方案、用量和用法

1.对利福平和异烟肼敏感或耐药状况未知肺结核患者的抗结核药品FDC推荐治疗方案:2H-R-Z-E/4H-R。

1)强化期治疗:使用H-R-E-Z四联抗结核药品FDC,每日1次,连续服用2个月,共计用60次。根据患者的体质量确定每次药品用量(片数)(表)。

2)继续期治疗:使用H-R二联抗结核药品FDC,每日1次,连续服用4个月,共计用药次。可选择使用3种FDC规格,根据患者的体质量确定每次药品用量(片数)(表)。

2.结核性胸膜炎患者的抗结核药品FDC推荐治疗方案:2H-R-Z-E/7H-R-E。

1)强化期:四联抗结核药品FDC,每日1次,连续服,2个月,共计用,60次。用量:按照四联抗结核药品FDC的规格和用量(表)。

2)继续期:二联抗结核药品FDC加上盐酸乙胺丁醇,每日1次,连续服,7个月,共计用次。重症患者(如结核性脓胸、包裹性胸腔积液,以及并发其他部位结核等)继续期适当延长3个月,治疗方案为3H-R-Z-E/10H-R-E。用药剂量按照二联抗结核药品FDC的规格和用量(表5),加上盐酸乙胺丁醇(患者体质量50kg,用量为0.75g/d;体质量≥50kg,用量为1.0g/d)。

3.其他类型肺结核或并发疾病患者的抗结核药FDC推荐治疗方案:2H-R-Z-E/10H-R-+E。

适用于:(1)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气管支气管结核、胸内淋巴结结核患者;(2)肺结核并发糖尿病和矽肺等患者;(3)肺结核并发肺外结核患者。

强化期使用H-R-Z-E四联抗结核药品FDC治疗2个月,继续期使用H-R二联抗结核药品FDC+E治疗10个月。药品用量和用法同结核性胸膜炎。

(三)及时观察和处理常见不良反应

1.肝损伤:抗结核药品FDC中可引起肝损伤的主要药品有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其次是盐酸乙胺丁醇。70%~80%肝损伤发生在用药后2个月内,表现为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上腹不适及胀痛、肝肿大、肝区压痛、尿色加深,如伴有*疸可有皮肤、巩膜*染。氨基转移酶3倍正常值上限(ULN),无明显症状,无*疸,可暂不停用抗结核药品FDC,密切观察下行保肝治疗。氨基转移酶≥3倍ULN,有症状或血胆红素≥3倍ULN,应停止使用抗结核药品FDC,同时行保肝治疗并密切观察。

2.胃肠道反应:抗结核药品FDC中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盐酸乙胺丁醇均可引起胃肠道反应。

3.神经系统损害:四联抗结核药品FDC中盐酸乙胺丁醇可引起视神经损害,临床表现为眼部不适、异物感、视觉异常、视力下降等。

4.变态反应:抗结核药品FDC中各种抗结核药品均可引起变态反应。

5.血液系统损害:抗结核药品FDC中可引起血液系统损害的主要药品是利福平+异烟肼。

6.骨关节损害:抗结核药品FDC中可引起骨关节损害的主要药品为吡嗪酰胺。

(四)合理进行治疗方案的调整

1.治疗方案调整指征:

2.抗结核药品治疗方案调整的原则:

3.治疗方案调整的方法:

(五)使用抗结核药品FDC的注意事项

1.治疗前和治疗中应注意治疗的禁忌证:

2.特殊人群行抗结核药品治疗时的管理:

3.注意药品及药品与食品之间的相互作用:

七、抗结核药品FDC需求量的测算及库房管理

(一)抗结核药品FDC需求量的测算

(二)抗结核药品FDC需求量的测算

(三)药品库房管理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据《抗结核药品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的临床使用专家共识》()编写〕

(本共识刊登于《中国防痨杂志》年第9期。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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